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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改革專案小組執行成果新聞稿

行政院金融改革專案小組第五次會議於本日召開。該專案小組成立迄今已屆滿一年,在這一年間,經由各位委員的積極參與及五個工作小組產、官、學界代表密集討論,提出各項具體改革建議,並由主、協辦機關依預定進度據以執行。今天會議的主要目的係就五個工作小組所提二十三項改革議題及六十三項具體改革建議彙整報告並檢討執行成果。

依據預定的金融改革時程,其中計有三十五項具體改革建議係屬於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前應完成的短程措施,目前已全數執行完成,達成率百分之一百;另有五項中程措施較預定進度提早辦理完成,其餘中、長程措施亦依規劃進度執行中(執行成果詳附表一)。

近一年來,金融改革的具體成果(詳附表二)較重要者包括:

(一)九十一年銀行積極打銷呆帳達4,193億元,而銀行逾期放款比率亦從去年四月的八.○九%高峰,穩定下降至今年五月底的六.○二%。

(二)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許可辦法」,進一步開放兩岸保險業交流。

(三)成立投資人專責保護機構與保護基金,及成立有價證券借券中心、公司債與金融債券之交易平台等二項新平台。

(四)確立「農業金融法」立法通過前,經營不善的農、漁會信用部,應優先由經營健全農、漁會合併的處理原則。

(五)財政部已配合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成立「金融犯罪查緝專案小組」,派員進駐協助查緝金融犯罪等。

此外,在此期間,為推動金融改革各項措施,行政部門已制定或修正完成十八項法律案及制(修)定四十五項行政命令(詳附表三及附表四)。十八項法律案中,其中計有二項法案已公布,十五項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中,一項送請行政院審議中。

政府一直將「拼經濟」與「大改革」列為首要施政目標。經濟是台灣生存的命脈,而金融體系更是經濟發展的血液與循環系統,唯有健全的金融體系,才能供應產業成長與經濟發展所需的養分。若是金融問題不能解決,不僅影響金融市場的整體營運,更會嚴重衝擊國內企業的融資與經濟的發展。因此金融改革已是迫在眉睫,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政府決心大刀闊斧徹底改革金融積弊,就是為了國家的健全發展與競爭力,以回應人民的殷切期盼。以上各項金融改革成果,顯示政府積極推動金融改革的決心,惟目前尚有數項法案立法院尚未能完成三讀審查程序,對於各項中、長期金融改革規劃的推動將有莫大影響,行政院衷心期盼各該法案能早日完成立法,以具體落實金融改革進程,俾免影響我國國家競爭力及國際信用評等。

本專案小組屬於中、長程措施的具體改革建議,各相關單位將本於權責,依規劃進度繼續執行,並由財政部定期控管。而面對未來經濟金融情勢的快速變化,行政院期許各界及參與金融改革的專家學者,仍能適時提供建言,而行政部門亦應繼續推動合宜的興革措施,以「好還要更好」的標準,為提升我國金融競爭力而共同努力。

相關檔案:執行成果附件(PDF FILE)

瀏覽人次: 4278   更新日期: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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